关于举办第三十二届浙江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来  源: 日  期:2020-09-28 点击率: 395

各位同学

为了进一步推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同时为了更有效对接全省、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面上孵化、培育参赛作品,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十二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对象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参赛作品范围

1、参赛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教师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参赛作品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建筑与艺术四类作品,分为机械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社会科学(限定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学科)、艺术设计、建筑工程八个学科方向。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3、参赛作品负责人必须为参赛成员中学历最高的成员。参赛作品按参赛成员中学历最高成员的学历划分至本科生组、硕士研究生组、博士研究生组进行评审。其中本科生组仅限本科生申报,硕士研究生组允许硕士生申报或本科生与硕士生合作申报,博士研究生组仅限博士生申报。参赛成员全部为留学生的划分至留学生组进行专项评审。

、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9月中旬-10月上旬):学院开展竞赛宣传,开展竞赛动员。

2、作品申报(10月中旬):参赛作品须填写竞赛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等成果。如已有录用的论文、发表的软著、授权或受理的专利、落地应用的证明、媒体报道的证明等,请附录在后,评审时作一定加分。

3、初赛(10月下旬):学院组织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部分三等奖作品公示并推荐复赛作品。

4、复赛(11月上旬):学校组织书面或答辩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部分二等奖、三等奖作品以及推荐决赛作品,入围决赛作品数约为复赛作品数的25%

5、决赛(11月中旬):学校组织公开答辩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特等奖、一等奖和部分二等奖作品。

6、获奖公示与奖项授予(11月下旬):学校公示获奖作品,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学校授予奖项。

7、落地孵化:竞赛获奖作品可优先、免费申请入驻“校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孵化园”或“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创业苗圃”,开展作品落地孵化和成果转化。

、奖项设置

学校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予优秀参赛作品,各等次奖项获奖比例约为参赛作品数的2%4%20%40%

、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在公示环节,知情公众如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如在参赛环节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3、竞赛结束后,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学院将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

、其他事项

1请大家10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稿:

1)所有参赛作品的竞赛申请表(附件1)及作品相关材料的电子稿。电子稿中每件作品的文件夹以“学院+负责人+作品名称”格式命名。

2)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电子稿以外国语学院第三十二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作品名”命名。

2、联系电话:0571-8529511;电子邮箱:cyufxh2017@163.com;地址:屏峰校区语林楼511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   

2020927

附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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