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高校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留学回国基金会《关于评选高校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通知》(浙教外[2006]8号)精神,省教育厅、省留学回国基金会决定在今年下半年表彰一批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现就我校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选拔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回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创业,曾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学习3个月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
(二)教学科研或社会、经济效益成绩突出。
(三)具有拼搏进取、务实创新、埋头苦干精神,在工作和创业过程中有突出感人的事迹,有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同行中具有示范效应。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候选人2名。
四、材料准备及时间要求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填写《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一式6份,并附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截止时间2006年3月17日。
外国语学院
200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