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

 

来  源: 日  期:2015-06-09 点击率: 516

一、指导思想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工程设计、科学研究等工作的集中训练,是实现培养目标,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教学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二、组织管理与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环节教学管理工作采用校、院二级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的规范,明确相关组织和人员的职责,组织全校毕业环节教学工作检查,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送审,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教学工作总结和交流,并就加强毕业环节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二)学院职责

1.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指导意见和学校毕业环节教学工作规范,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订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环节的教学工作具体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2.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前的动员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学习相关规范和要求。

3.组织指导教师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申报表》(见附件1),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题目,审定学生选择的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题目,并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题目汇总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

4.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的过程性检查,重点检查指导教师落实、开题报告完成、工作进展等情况,并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订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5.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评阅需填写好《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评阅人评语表》(见附件3)。

6.对学院执行学校规范和工作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7.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成绩登录和教学档案归档工作。

8.推荐毕业设计(论文、创作) 优秀指导教师。

 

(三)指导教师

1.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职称(含)以上有经验的教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工科类专业的毕业环节指导教师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企业、行业专家。校外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需有校内教师合作指导,校内教师主要把握工作的进度和要求,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指导教师应有实际的设计、实验、研究、管理、创作工作经验,工作作风严谨、踏实、为人师表。

3. 同一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得超过8人。

4.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结合学生实际,以及自己科研专长,提供一定数量的设计(论文)题目供学生选择。

2)接受学生的选题申请或审核学生的自主选题,指导并审阅学生的开题报告。

3)认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任务书》(见附件4),提出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按毕业环节拟定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度列出部分推荐参考文献。

4)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工作进度与质量,对于毕业设计(论文、创作)中出现的重大原则性错误及时指出,并提出修改意见。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和考勤,认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进程安排与考核表》(见附件5)。

5)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其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并填写好《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指导教师评语》(见附件6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内容、工作量、工作态度、设计(论文、创作)质量、创新性、应用性、文本规范、存在的不足和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根据评分标准给出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建议成绩。

6)加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教育。

7)参加学生论文答辩。

8)协助提供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全部有效归档材料。

6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者,可参加浙江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创作) 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四)学生职责

1.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创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

2.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具体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指导教师联系,讨论并确定选题。

2)毕业设计(论文)开始23周,查阅相关的中、外文文献,完成10000印刷字符的外文文献翻译(或译文不少于汉字2000字),写出2000字左右的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同时可在班级或小组内交流、讨论。

3)按指导教师规定的时间接受指导,并按要求分阶段出示阶段成果。因病、事请假,需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按有关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请假超过全过程五分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必须补做。

3.在指导教师指定允许的地点进行毕业环节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纪律。

4.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因违反安全规程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及时整理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有关的研究成果和资料,并交指导教师。

 

三、基本规范与过程要求

(一)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题目的选择,应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体现教学计划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注重发挥专业优势和特长,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2.题目的难度及工作量要适中,应考虑学生的实际能力,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独立完成。题目应结合生产实际和社会需要、科学研究和科学实验任务,也可选择从生产实际中抽取出来的自拟题目。工科类专业选题应选择以工程设计为主,并选择结合本专业工程实际的题目。

3.选题实行教师指导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办法,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题目提出选题意向,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审定。文学、艺术类毕业创作,题目可以自拟,但须经学院审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4原则上一人一题二人合作的课题,应在申报课题的名称上加以区别(加副标题),明确每人独立完成的任务,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要分开撰写,并在设计(论文、创作)中标明本人在课题研究中所负责的内容及其在整个课题中所占的分量。

5下列情况的题目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创作):

    (1)与专业不对口的;

    (2)范围过窄,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的;

    (3)学生难以胜任的高难技术;

    (4)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期间无法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成果的;

    (5)实验室条件不具备、安全工作没有保障的。

6.题目确定后,一般情况不得更改。撰写过程中,为使题目与工作内容更为契合,确需题目进行调整的,应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教学主管院长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开题

1.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开始后,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选题背景、研究现状、研究目的、意义及方法、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工作的步骤与进度、主要参考文献等。

2.开题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撰写阶段。

    (三)撰写

1.毕业论文应结构完整,表达准确清楚,论据充分,数据准确,逻辑性强,格式规范。篇幅: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为700015000字以上,理科一般为500010000字以上,工科类由学院确定。

2.毕业设计和毕业创作的具体要求学院可自行确定,但要报教务处备案。

(四)答辩

1.答辩前,各学院要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资格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按自动延长学制处理。

2.答辩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可包括指导教师。

    3.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为20分钟。答辩小组应根据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总体质量、答辩情况评定学生的成绩。答辩过程须做好答辩记录,填写好答辩记录本,在答辩结束后交学院存档。

(五)成绩评定

1.经过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答辩,答辩小组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文科类)毕业论文评分标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艺术类)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见附件789)等,考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完成情况和答辩情况,综合评定成绩。学院也可自行制订评分标准,但须经教务处认可。

2.成绩评定比例应从严掌握:优秀≤15%,良好≤45%,中等≥30%,及格和不及格≥8%

3.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进行大组答辩或答辩委员会进行抽查或复答。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成绩不及格需要重做的学生,须在毕业离校前按照学籍管理文件规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教学主管院长同意,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创作)中进行。

(六)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创作)

1.我校本科生可以在校外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学生所在学院应安排校内教师合作指导。

2.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学生所在学院应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0),并交教务处备案。

3.对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学生的选题、撰写、答辩、过程监控等要求应与校内学生相一致。

 

四、进度安排

1.各学院制订并公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细则、写作规范等,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落实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

2.制订并上交毕业环节工作计划: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11周前。

3.毕业资格审查: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10周前。

4.确定选题: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14周前。

5.开题报告: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第3周前。

6.毕业答辩: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第16周前。

7.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录入: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第17周前。

8.材料归档: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结束前。

 

五、质量监控

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检查

学校和学院分校、院二级对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分前期、期中、答辩等三个阶段进行:

1.前期工作检查。各学院应在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14周前,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前期工作的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任务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选题的合理性;指导教师的落实;开题报告、外文翻译、文献资料的查阅等进展等情况。教务处及校教学督导组将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环节前期教学检查表(Ⅰ)(Ⅱ)》(见附件1112)内容进行抽查。

2.期中工作检查。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工作量饱满程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等。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期中检查总结,并及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期中教学检查表》(见附件13)。教务处和学校督导组,在学院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学院进行抽查。

3.答辩工作检查。教务处和学校督导组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答辩随机检查表》(见附件14)的内容,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答辩进行随机抽查,并检查答辩教师、答辩时间等安排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二)校外送审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结束后,教务处将抽取一部分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送请校外专家评审,以考核设计(论文、创作)评阅质量。评审内容:选题是否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能否满足专业教学计划中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外文翻译的质量与规范;方案的合理性及方案的创新性;设计(论文、创作)的难度是否适中,工作量是否饱满;综合应用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能力,文字表述与设计图纸的质量;总体建议及评价等。

(三)业绩考核

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教学工作的管理,学校将该项工作纳入学院教学业绩考核体系。

 

六、资料存档

1.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装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文本的通用格式一般按以下项目依次编排:题目;任务书;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目录;文本主体(包括引言、正文与结论);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必要时)。编排好后,采用A4纸装订。

2.装袋资料:毕业设计题目申报表、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装订本、进度安排与考核表、评阅人评语、指导教师评语、图纸目录和图纸、计算书、源程序清单、上机结果、实验记录等。

3.学院存档资料:一类为毕业环节工作档案,包括毕业论文工作细则(写作规范)、总体工作安排、毕业环节工作会议记录、答辩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等。一类为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相关材料,包括毕业答辩成绩单(见附件15)、毕业设计成绩评分表、毕业设计答辩评分表、毕业答辩记录、总评成绩单等。

4.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应至少保留5年。

 

七、其他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学校原《浙江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浙工大教〔200361)同时废止。

 

 

附件:毕业论文相关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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