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

 

来  源: 日  期:2023-03-28 点击率: 1706

一、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贯彻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指定一人,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2.学院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 人每组,选派办事公正且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责任制。

3.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4.对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招生名额

普通计划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总指标

其中:已录取推免生人数

其中:统考招生人数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学硕)

全日制

10

2

8

四、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

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150%,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若合格生源不足,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学硕)

全日制

363

54

81

2.复试方式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

3.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报考考生:2023329日(周三)前所有复试考生按要求上传提交资格审查材料;2023 331日(周五)按要求参加线下复试。

2)调剂考生:202347日(周五)前所有复试考生按要求上传提交资格审查材料;202349日(周日)按要求参加线下复试。

4.复试工作规范

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三随机”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组长依据学院制定的复试方案负责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5.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学院将在复试前认真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认真做好复试复试资格审核和准备工作,公布拟复试考生的名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用线下方式,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包括专业素质能力(50%)和英语听说能力(50%)两部分。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对外国语言文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对相关问题的观察和思辨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学术潜力;英语听说能力是考察学生的英语理解能力和表达沟通能力。复试要求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

7.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2023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构成为: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8.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所有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时间与笔试考试方式以后续学院通知为准。

9. 关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

对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提前进行信息公开和说明。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预调剂人数(最终调剂人数视一志愿复试情况而定)

学院

招收专业代码

及专业名称

预调剂人数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050200

7

(2)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拟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差额招生人数以小数位进1计算,有同分考生情况时同分考生均进入。若合格生源不足,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 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不接受跨门类调剂。

6)学术学位专业原则上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7)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8)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原则上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统考科目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9)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0)其他调剂要求根据学校的调剂政策执行。

(1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12)调剂咨询电话:0571-85290036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接受调剂考生信息的时间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准。

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出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初审,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5)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的考生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在复试前须签订《知情同意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须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给我校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体检标准由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 徐老师

电话: 85290036

邮箱:xlj@zjut.edu.cn

八、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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