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余鑫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  源: 日  期:2023-05-08 点击率: 46

余鑫,,学号202105220621,系2021专业本科生2022-2023学年2023年04月10日-2023年04月16日(第8周)和20230417-20230423(第9周)公寓安全检查中累计两次违规用电,违反纪律。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二十六条(七)之规定,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经研究决定,给予余鑫通报批评。

 

外国语学院

2023年05月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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