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余燕晨、余卓瓴、张灿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  源: 日  期:2023-06-06 点击率: 89

余燕晨,学号202105220422,系2021英语专业本科生

余卓瓴,女,学号202105220423,2021英语专业本科生

张灿,女,学号202105220424,2021英语专业本科生

张欣怡,女,学号202105220425,2021英语专业本科生

2023年0327 - 2023年0402(第6周)2023年0522 - 2023年0528(第14周)公寓安全检查中累计两次违规用电,违反纪律。

施欣悦,女,学号202105220709,系2021英语专业本科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和2023年0522 - 2023年0528(第14周)公寓安全检查中累计两次违规用电,违反纪律。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二十六条(七)之规定,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经研究决定,给予余燕晨余卓瓴张灿张欣怡施欣悦通报批评。

 

外国语学院

2023年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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