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燕晨,女,学号202105220422,系2021级英语专业本科生;
余卓瓴,女,学号202105220423,系2021级英语专业本科生;
张灿,女,学号202105220424,系2021级英语专业本科生;
张欣怡,女,学号202105220425,系2021级英语专业本科生。
在2023年03月27 日- 2023年04月02日(第6周)和2023年05月22日 - 2023年05月28日(第14周)公寓安全检查中累计两次违规用电,违反纪律。
施欣悦,女,学号202105220709,系2021级英语专业本科生。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和2023年05月22日 - 2023年05月28日(第14周)公寓安全检查中累计两次违规用电,违反纪律。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二十六条(七)之规定,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经研究决定,给予余燕晨、余卓瓴、张灿、张欣怡、施欣悦通报批评。
外国语学院
2023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