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工大发〔2021〕44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拟订《浙江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3年6月讨论稿)》(自2021级起实施)。现征求同学们的意见、建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6月11日-203年6月14日
征求意见方式:请在上述时间内,将意见、建议以邮件形式实名发送至543585189@qq.com,逾期不候。
公文: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浙江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3年6月讨论稿)(自2021级起实施).pdf
浙江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认定细则(2022年7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