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2023 级研究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来  源: 日  期:2024-01-05 点击率: 14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发〔202228 号)规定,经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转专业组织、考核和录取工作。其中纪律监督员负责转专业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2.考核工作由各学位点组织开展,各学位点成立3人及以上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工作原则和纪律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录取。

2.考核小组成员不得对报名转入者透露身份,不得透露任何与考核相关的内容。

3.报名转入学生须确保所提交表格与材料的真实性,对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考核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

学校规定,每个学位点可接收转入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学位点当年实际录取学生人数的 2%(不足 1 人时按 1 人计算)。根据这一原则,外国语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为: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1

 

四、转入学生的报名条件

1.对象:校内 2023 年秋季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不含推免及士兵计划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考生)。

2.原则上不得跨学位类型、跨学科门类申请。

3.需经转出导师、学位点和学院的同意。

4.研究生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不可兼报。

5.在读期间,已修课程均须合格。

 

五、考核评价方式

1.申请转入学生需经过学位点组织的考核,以成绩高低对申请转入者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考察考生的英语综合知识和读写能力,考试时间120分钟;面试考察考生的英语专业素质和听说能力,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评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转入。

2.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取得下列学术成果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在 B 类及以上期刊(或北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含录用)与转入专业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2)公开出版与转入专业内容相关的专(编)著、译著。

六、考核结果公示

1.各学位点根据学生的考核成绩与相关研究成果,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排序,并根据各专业可接收的转入学生名额,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位点拟录取的转入学生名单。

3.公示三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将外国语学院学位点拟录取的转入学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七、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及教学管理

1.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按转入专业标准执行,应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重新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按新的计划开展学习和考核。已修课程(含经成绩认定)与新培养方案课程一致的保留成绩和学分;不能对应的课程成绩及学分在成绩单中予以记载,但不纳入毕业总学分计算。

2.转专业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从原专业入学之日起计算。

3.转入学生的导师必须是该学生入学当年相应学位授权点具有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

4.转入者需遵守外国语学院相应学位点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八、时间进程

1.2024  1  5 日前将《外国语学院2023级研究生转专业实施方案》院网公示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2.2024110日上午900—2024117日下午1700 时间内,有转入意向的学生按要求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经转出导师及学院同意后,系统上提交至转入学院。

3. 2024124日前,各学位点组织考核,并上报学院考核结果。

4.2024126日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转专业研究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

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美英

联系电话:0571-85290035

十、其他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外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外国语学院

202414




Copyright © 2015 浙江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杭州市留和路288号  邮政编码:310023  电话:0571-8529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