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选拔全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学校决定在第三十六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体赛基础上,举办第三十六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专项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对象
在全国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
三、评审机构
竞赛设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邀请校内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四、作品申报及参赛资格
1. 参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每件参赛作品只能选择参加1个类别。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且正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且正文字数不超过15000字;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每件作品只能选择以上1个类别中的1个组别参赛。
2.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3. 参赛作品必须是距全国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时间界定可以参考论文录用或发表时间,专利、软著申请或授权时间,以及媒体报道时间、批示时间等)。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严禁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作品申报。
4. 参赛作品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院审核确认方可参赛。
5. 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负责人,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学历界定时间点为全国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6月1日)。
6. 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全国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院,前两年可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学历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五、其他事项
1. 请各支参赛队伍于11月29日(星期五)17:00前将以下文件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上传:
(1)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专项赛作品申报书
(2)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专项赛作品汇总表
(3)附件3:第三十六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专项赛竞赛成果统计(若项目已有成果,需填写;若暂无,则无需填写)
(4)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专项赛作品报告及支撑材料,具体格式参考附件4

2. 团队人数不得超过10人,指导教师人数不得超过3人。
3. 如有疑问,请联系管老师:0571-88320506。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专项赛作品申报书.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专项赛作品汇总表.xls
附件3:第三十六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专项赛竞赛成果统计.docx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专项赛作品编写格式简要要求.doc
附件5: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2023年版).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