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办法》(浙工大教〔2021〕29号)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创业学院《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学院通知,经学生自主申报、班级审核、学院认定,现将认定情况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请未完成创新创业学分的同学,核对个人学分,准备下一学期初认定。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12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2月17日17:00前实名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管老师处,邮箱:guanjiale@zjut.edu.cn,联系电话:0571-88320506。
附件:
外国语学院2021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时汇总表(初稿).xls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