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3-24(1)本科“优课优酬”审核推荐类预申报的通知--网络申报截止日期11月19日

 

来  源: 日  期:2023-11-13 点击率: 10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现就关于23-24(1)学期本科“优课优酬”审核推荐类预申报通知如下:

   1.自本学期起,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程(留学生课程除外)中课程归属为人文情怀、艺术修养、社会责任、创新创业模块的,其“优课优酬”奖励推荐组织单位为相应的通识教育分中心,推荐比例不超过本模块总通识选修课程教学班数的20%。上述通识选修课程原则上应在分中心参加申报评选,在平台申报时“开课学院”一栏须选择相应的分中心。(具体请见学校通知)

   2.未进入学院直接推荐名单的教师个人根据某一门次课程的教学基本情况提出申请,于11月14日至11月19日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http://zjutykyc.zlgc2.chaoxing.com/)在线申报填写课程基本信息(必须选择后缀为2023-2024-1的教学班名称,对应本学期申报),无需上传材料,请务必“提交”。人文情怀、艺术修养、社会责任、创新创业模块通识选修课程(不包括留学生课程)申报教师“开课学院”一栏须选择相应的分中心。详见附件3教师版操作手册。

   3.学院(部)初审。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对教师申请的课程进行初审,于11月22日前在系统里提交,并积极开展后续听课跟踪等工作。

   4.学校公告。由学校统一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欢迎广大师生进行观摩与随堂听课。

   5.每学期学校教学示范课(附件2)教学班直接纳入当学期“优课优酬”奖励。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教师无需自主申报。

   6.学院直接推荐教学班的教师(附件1)无需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上自主申报。


附件1: 23-24(1)各学院(部)直接推荐汇总表-外国语学院.xlsx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学校教学示范课.xlsx

附件3:优课优酬申报教师使用版操作手册.doc

附件4:通识教育分中心本科“优课优酬”奖励实施细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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